“撞死人赔一次,撞伤人赔一辈子,撞伤不如撞死”———这一说法中所包含的冷血逻辑令人深思。
根据我国现行的车祸赔偿制度,撞死人所导致的赔偿金额或高达数百万元,或低至几万元,而车祸致残的赔偿金额却难以预判。
正是为了避免落入车祸撞伤赔偿的“无底洞”,“撞伤不如撞死”被不少人所认同,甚至成了无良司机的潜规则。
“‘撞伤不如撞死’的观点是慢慢形成的,撞死人只有一笔费用,无非几十万元到顶,而撞伤人后,有的时候好几百万元都完不了,有的要植皮、整容,有的内脏被撞伤需要治疗,费用可以说是无底洞。”北京市律协原副会长刘文元说。
“很多时候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发生了一些非常恶劣的事件。有些司机撞人后发现伤者没有死,反而倒车轧死之后逃逸;还有的司机谎称要送伤者去医院,结果将伤者扔至郊外,有的伤者如果得到及时救治本无性命之虞,但被扔到荒郊野外冻死了。”刘文元说,实际上,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有规定。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一般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为逃逸造成死亡,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把人轧死,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则表示,“撞伤不如撞死”这一民间说法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法律是一个整体,除民事方面的经济赔偿外,还有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撞死1人或者致3人重伤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故意把人撞死则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非常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