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发票、房改房交款的发票都可以作为证明房屋是否是共同财产的证据。
首先,银行存款是指现有的银行存款,对于已经支出的款项,一般不会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一方恶意转移的除外。
其次,最有效的证据自然是存款证明,如存折、银行卡等。如果存款证明在另一方手中持有,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向银行取证,取得存款证明。
法院调取存款证明的同时,建议一同申请调查该账户下的银行收付款明细。
与房产类似,可以提供车辆的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等证明。
对于股权,应当提交工商局的工商登记中的股东花名册以及出资证明。该证据律师和法院均可以申请调取。
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等,该部分财产同样可以申请法院去相关的证券交易机构调取。
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通过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证书可以证明,但是该部分财产的价值应当通过评估确定。
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如首饰、生产设备、价值较大的其他财产等,必须通过购买发票的方式予以证明,否则在相应的诉讼过程中,法院不会处置。(因此大额商品请注意发票的保留)
共同的债券和债务,特别是共同的债务,不仅需要债权的凭证(如借条、欠条),法院一般还需要详细的审查债权债务形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虚构事实的道德风险出现。
如复员费、公积金、养老金等,虽然数额可能不大,但是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因属于货币资产,所以在持有人的名下账户中均有体现,需要的只是在申请法院调取时不要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