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关收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问: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问: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答: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或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问:申请手续如何? 答:(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3)收养人情况证明 (4)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5)收养人健康证明(市职业病院) (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问: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本人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个人、家庭有关情况,并根据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告知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答: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问:谁可以作为送养人? 答: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问:收养和寄养的区别? 答: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另外,民政部表示,此次地震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于灾后重建时展开。前一阶段,民政部门最主要的精力放在抢险救灾上,因为救人是第一位的。因此,民政部门现在还未开始孤儿的认定工作。民政部表示,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展开,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依法收养灾区孤儿。但北京市民政局16日晚表示,目前北京市民可以拨打96156热线,登记个人信息并报名收养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孤儿;中国扶贫基金会也表示,目前市民可以报名登记一对一地助养孤儿,每个孩子的资助标准是每年1500元。市民可拨打010-62556356或62526424咨询。
热心助孤企业: 中国人寿宣布将收养所有汶川地震孤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超14日晚间宣布,中国人寿设立的“国寿慈善基金会”将承担所有在四川汶川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相关费用,目前正在与当地民政部门洽商具体细则。 娃哈哈集团申请集体领养500名地震孤儿 5月17日,娃哈哈集团特别给四川省民政厅发出了传真,正式申请:娃哈哈集团愿意集体领养500名地震孤儿,负责其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生活、学习费用,直至其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