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筱环马上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张某夫妇。1月5日,张某夫妇带着有关材料到南湖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了更改手续。拿着新的户口簿,张某夫妇喜极而泣,哽咽着连声道谢!
“1月1日起,不仅‘养子关系’可以更改为‘子女关系’,原来被收养人在福利院使用的姓名,也可以不用填写在曾用名栏上了!”韦筱环对记者说。
韦筱环解释说,按照原来的户籍政策,从福利院领养的孩子在收养家庭户籍曾用名一栏,必须填上其在福利院的姓名。这样一来,从福利院领养的孩子无形中就被印上了领养的“烙印”,不利于被收养人的身心成长。根据新政策,收养人提出变更被收养人在福利院姓名的申请报告获准后,其居民户口簿曾用名一栏可不填写,被收养的“烙印”将可去掉。
“如果要办理更改手续,需要带哪些材料呢?”记者问。“只需带上有夫妇签名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户口簿就行了!”韦筱环回答道。
据悉,南湖公安分局还在户籍管理方面减少了一些环节。比如,18岁以下要变更姓名的,不用再经过分局领导的审批,直接由南湖派出所领导审批就行了。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南宁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的部署,从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2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主要整顿一人多户、应落未落常住户口、应销未销常住户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项)等。其中,户口登记项目差错(项)中有很多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姓名差错、出生日期差错、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民族差错、相片差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