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学校(含幼儿园)、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疑似或确认遭受家庭暴力以及需要保护时,应立即报告110或12338妇女儿童维权公益热线;最迟不超过案发或发现24小时;如报告时暴力行为正在发生,应立即报告给110,110在派警处置的同时,将信息报送12338。鼓励其他单位或个人及时举报未成年人家庭暴力。
需要报告的具体情形可包括:身体暴力、性侵害、疏忽或照料不周、遗弃、虐待以及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学校强制报告流程为: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发现有疑似或确认受暴未成年人后,应立即向110报告,同时报告12338、告知学校负责人。对于即时暴力,应立即向110报告,同时报告12338,如学校负责人是施暴者时,发现者应同时告知学校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社区强制报告流程为:社区(村)网格员、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发现网格内和本辖区内有疑似或确认受暴未成年人后,应立即向110报告,同时报告12338、告知社区负责人。对于即时暴力,应同时报告110和12338。如社区负责人是施暴者时,发现者应同时告知社区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岳麓区拟采取前期试点、后期全面推开的方式具体实施该制度。前期拟在岳麓区麻田中学、望新小学、德润园小学、教育局三幼儿园等4所学校和雨敞坪镇麻田村、望城坡街道南家塘社区、观沙岭街道石岭塘社区、西湖街道龙港社区等4个村(社区)进行试点。下一步,市、区妇联将联合组织开展专门培训、组建专家督导评估团队,加强对该项工作的专业指导,持续开展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