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对我省公民可享受的婚假、产假的天数等作出了新规定。昨日,记者从省计生委了解到,该《条例》已正式实施。对于市民关心的几大问题,省计生委通过本报做出了解答。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黑龙江计生条例施行 再婚可享25天婚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黑龙江计生条例施行 再婚可享25天婚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4da5b30f627751e5ba6c69dc75a12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