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有一个叔叔,以前感情不错,和亲生父子差不多,最近因为奶奶留下的遗产问题闹掰了。小赵告诉记者,他的爷爷奶奶一共生了三个子女,他的爸爸排行老大,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三年前,小赵的父亲因心脏病突然去世,不久后爷爷也意外离世。奶奶一人独居生活不便,小叔便搬到老人家一起住。作为大孙子的小赵没事儿就买些东西去看奶奶。
今年9月,奶奶生病去世了,留下一套楼房和几万元存款。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小赵向叔叔问了一下奶奶房子和钱的事儿,没想到叔叔告诉他,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钱也自己留下了,因为这几年都是他在照顾老人,而且老人生前留下了遗嘱所有东西都归他。“那是我亲叔叔,我本来没想计较太多,但他一声不吭就自己盘算着,连我姑姑的份儿都没有,我心里不太舒服。”小赵说。
小赵听别人说,他有权继承父亲遗产,父亲继承爷爷奶奶遗产,所以父亲去世了,自己就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而且姑姑作为奶奶的女儿,也应该有权继承遗产才对。小赵虽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但始终还是抹不开面子和叔叔打官司,于是把电话打到百姓热线,希望记者帮忙咨询一下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12月6日,记者就此事向律师咨询后了解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遗嘱继承,在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所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小赵是法定的代位继承人,他的姑姑也是法定继承人,但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需要按小赵奶奶的遗嘱处理遗产,因此小赵奶奶的遗产由他的叔叔一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