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的家庭虽然还是原来的人、原来的居住环境,可是经过了婚变之后,毕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家庭了。因此,为了谋求新家庭的幸福,双方都应该有一种新的观念,以新的目光对待新的家庭,赋予它一种全新的意义和目标。简言之,人是旧的,但思想作风应该是新的。比如,在家政建设上,在夫妻关系上,都要有与过去不同的考虑,要追求新的处理方式,这样才能使家庭出现新气象、新生机。
一般说来,当初夫妻闹到离异的地步,必定存在着严重的不和谐,或者是对方存在的问题令自己不能容忍。所以,当人们选择了复婚之路时,也一定是寄予厚望的。而要把希望变成现实,首要的就是双方一定要洗心革面,告别旧我,以新的面貌面对新的生活,以新的姿态创造新的家庭。如果不是这样,彼此还是旧我再现,还是按照以往的旧模式处理家庭问题,那就难免重蹈覆辙,很难有幸福可言。
为了与过去告别,并开创新生活,在复婚时,双方订一些约束性的条文是必要的。比如,针对过去各自存在的问题约法三章,并以此作为复婚的先决条件,请中介人做见证。这对于各方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这既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追求新生活愿望的体现,对于重新组建的家庭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比如,有一个家庭的离异是因男人赌博造成的,后来男人希望复婚,女方则提出必须以改掉恶习为前提。男人写了血书以表示痛改前非的决心,并请了保人,实现了团圆梦。复婚后,他像换了个人似的,改邪归正,再也不赌博,并明确了新的家庭目标,他尽力工作,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就,成为个体企业家,对此,妻子十分满意,家庭生活很美满。显然,这是他抛弃旧我,以新我面貌再造新家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