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20多岁的外地孕妇悄悄收集了证据,瞒着家人来到济南市中心医院亲子鉴定中心做鉴定。结果证明,孩子不是丈夫的,孕妇立即找了家医院打掉了已怀孕8个多月的孩子。
像这名孕妇一样,带着胎儿来做亲子鉴定的女性,济南市中心医院亲子鉴定中心已做了近50例。而在山东鲁能司法鉴定所,这种情况也出现过近20例。在比例上,有一成鉴定者是准妈妈。
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就做亲子鉴定,这让鉴定专家们感到很无奈。
“这只能说明,这些女性在婚前或婚后与丈夫之外的异性还有亲密接触。”专家们称。这种情况下做鉴定,要做羊水穿刺,可能会影响到胎儿,更重要的是,一旦不是准妈妈们想看到的鉴定结果,这个孩子就可能要“胎死腹中”。
鲁能司法鉴定所综合实验室主任旭日说,2002年他们只做了几例亲子鉴定,2003年到2004年,数量只有去年和今年的一半,今年和去年则每年都有上百例。
济南中心医院亲子鉴定中心主管检验师张茂修说,2004年到2005年,来做鉴定的人数涨幅都能达到40%到50%,今年到现在为止,涨幅也超过了30%。
不过,两家机构里做鉴定的人群也有所不同。鲁能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者有一半是济南人,而中心医院的鉴定中心本地人来做的只有10%。除此之外,就是山东其他地市的市民,以及与山东交界的江苏、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市市民。
旭日说,总体来看,在鉴定者中,男性因有疑心而带着孩子来做鉴定的大约占5成,母亲不能确定孩子到底是谁的大约占3成,剩下的就是有各种特殊情况的。
而这些特殊情况,据张茂修介绍,包括一些要给孩子落户口的、移民的、交通事故赔偿确认的以及计划生育超生认定的认亲等。
一般来说,前来做鉴定时,男方一般不会把事情闹大,他们担心一旦自己的怀疑不是真的,会彻底影响了夫妻感情,也会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这些父亲往往先偷着带孩子来鉴定,等结果出来后再回家“秋后算账”。
前段时间,张茂修碰见过一例生产时院方给抱错孩子的情况。母亲带着女儿来鉴定,结果证实女儿和母亲没有血缘关系,只能说明在医院抱错了孩子。
专家说,一般情况下,还是鼓励母亲一起来取样。因为像从医院生产时抱错了孩子等情况下,孩子不但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与母亲也没有血缘关系。一旦父亲单独领孩子来做鉴定,而不从母亲身上取样,那就很可能冤枉了这位母亲。
“被家长带来的孩子多数在1到10岁之间,家长年龄也多在30到40岁之间。”旭日说,这个年龄的父母正好赶上了社会大变迁的时代,原本非常稳定的家庭关系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也会有所“动荡”。
在鉴定者中,有的是女性觉得受了冤屈坚决要求做的。大约1/3到1/4的女性在被丈夫怀疑时感到很冤,坚持要求做鉴定以证清白。还有的则是女性有婚外情人,与情人的亲密关系要超过丈夫。在有了情人的孩子但情人却不肯相认时,这些女性也往往主动要求做鉴定。
更有甚者,女方未婚先孕却遭男方抛弃,女方在把孩子打掉后带着打掉的未成形胎儿来做鉴定,目的就是向与之分手的男友证实“虽然孩子不要了,但也要让你知道孩子是你的”。
旭日和张茂修等专家指出,大约30%的孩子被鉴定出不是父亲或被认定的“亲生父亲”的亲生子。
旭日说,来做鉴定的人,有的希望孩子是自己的,有的人则希望不是。有的是夫妻俩一起来做鉴定,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是”的鉴定;而有的女性是和情人一起带孩子来做鉴定的,他们希望得到“不是”的鉴定结果。
碰到后一种情况,曾有当事的男子要求专家更改鉴定结果,企图逃避责任。对此,专家们都拒绝了,因为无论从道义上还是鉴定程序上都不允许这样做。
做了亲子鉴定后,一旦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可能会引发一些社会危害,有的甚至会闹出人命来。专家们对于一些前来做鉴定时关系已经剑拔弩张的人,往往会劝说他们不要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危害。
“多数还是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两位专家说,一旦确定孩子是自己的,往往能挽救一个家庭。如果不是自己的,也能让当事人立即重新寻找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出怀疑的牛角尖,得以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