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对夫妇,离婚大战打得不可开交,连续几个月,双方都沉浸在是非争论中,完全忽略了孩子的存在。忽然有一天,他们发现一向活泼开朗的小女儿变了,存心找碴儿哭闹,可一旦向她表示关切,她又会恶语相向,一年级的小朋友,动不动就冷冷地说“我恨你”,让人寒心。
世界上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婚姻,有多少种婚姻,就有多少种分手。父母不同的分手类型,对孩子的影响自然也大不相同。
虽然没有完全相同的分手,但是同类分手却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我们可以把分手的类型分为6类:
夫妻双方发现彼此不适合继续再做夫妻,但是都很尊重和理解对方,婚姻不能为继了,但是感情还在。分手后双方不会发生财产纠纷,在抚养和探视孩子方面也会尽职尽责,彼此体谅。这样的分手对孩子几乎没有什么消极影响。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夫妻是做不了了,但是看看对方,还是有一种“亲人”的感觉。不在一起生活了,但依然牵挂对方,总希望对方的生活过得好一点。当一方遇到困难的时候,另一方会不遗余力地提供帮助。有这样的父母,是孩子的幸运。
分手了,心中也并非一点“疙瘩”没有,但是,双方修养都很高,皆不囿于自私和狭隘,懂得宽容和换位思考。虽然心有不快,但想想毕竟当初也是自己的选择,造成今天的局面自己也不是没有责任。虽然感情不在了,但还是能够凭着与人为善的道德原则与对方和平相处。这种情况,对孩子的消极影响不大。
这种夫妻,必有一方失于自私和狭隘,他们会认为,婚都离了,还有什么可说的,我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离异后双方毫无感情可言,彼此关系僵硬、冷漠,视对方如陌生人,甚至不如陌生人,双方对待利益和责任问题还往往是斤斤计较。这种关系会对孩子产生很多不利影响,容易使孩子陷入孤独,形成不合群、狭隘等不良个性。
婚姻结束了,但是怨恨还没有结束,长时间地沉浸在对对方的抱怨和指责中。这样的分手,必有一方属于“怨妇”或者“怨夫”,总觉得对方不仁不义,深深伤害了自己,自己的命好苦。“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殊不知,人的痛苦很多时候是因为自己的记性太好了,人生是应该学会忘记的。
这样的关系状态,对孩子无疑是一种伤害,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阴影,不仅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还会影响到孩子将来的恋爱和婚姻,让人遗憾。
套用那英的歌词,这种状态属于“你伤害了我”,不要想“一笑而过”。此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双方婚姻结束了,但是仇恨之火并没有熄灭,只要有机会就剑拔弩张。孩子在他们手里必然成为报复的工具,拒绝对方探视,拿孩子要挟对方,对他们而言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殊不知,当他(她)成功地伤害对方的时候,自己也受到了同样的伤害,甚至更大的伤害。
仇恨是一团火,你不理它,它自己慢慢就熄灭了。你越在乎它,它就像借了风力一般,越燃越旺。这样的背景下,孩子的心灵是极易扭曲的。生在这样的家庭,真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