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证明是需要自己父母现在好相关证明去办理的,如果孩子在医院出生的话,可以由该院办的出生证明不需要父亲到场。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