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精神损害赔偿,女方当庭出示丈夫与网友的聊天记录,以此证明其婚外情事实。昨日,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但同时认为,聊天记录为虚拟世界,不符《婚姻法》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形,驳回其精神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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