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晚上9时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走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大楼。面对媒体,阿梅哭诉着表示,在法庭上,她提出了包括离婚、当庭
通过媒体向女方父母道歉、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等三个要求,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王某天同意离婚,但是拒绝支付20万元。“王某天提出和解,不会给我损失费,后来说最多给5000元”。
据阿梅的父亲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家暴、性虐等问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互相指证。“开始王某天情绪很激动,说话嗓门也提高了。到后
来,对于王某天‘恶人先告状’,我女儿的情绪就有点失控。“阿梅的父亲告诉记者,在庭审过程中,当听到王某天说12月16日的冲突,是女方父亲先动手打人时,阿梅当即全身颤抖,说不出话,身体出现异常,法院临时决定休庭5分钟。
庭审中,阿梅的父亲作为证人被传唤出庭。他告诉记者,12月16日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时王某打掉了他两颗牙齿。而在法庭上,“王某天对法官说是我先动的手,他一直处于防卫,没打过我。”说到庭审,阿梅的父亲几度哽咽,双手合十放在腿上,两条腿不停地颤抖。
阿梅告诉记者,她所提出的20万元精神损失费赔偿,是在其律师的建议下提出的,并非狮子大开口。“不管最终他给多少,我一分都不会要,全部捐给当地慈善机构,但他必须当庭向我父母道歉,这个没什么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