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虚实篇》中说:“兵之形,避实而击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用兵的法则像流动的水一样,水流动起来是避开高处而流向低处,用兵的法则是避开敌人防守坚实的地方,而攻击其空虚薄弱的地方。“实”是事物的长处所在,“虚”是事物的短处所在。任何事物都会既有“实”也有“虚”。因此,“避实而击虚”是《孙子兵法》的又一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经济审判中,对于当事人来说,每方都有自己的“虚”处,只是暴露的程度不同,掩盖的部分不同罢了。如果原告方已提供比较充分的证据,而被告方又拒不认帐,百般抵赖时,法官可采用避实击虚,后发制人的策略,有意让被告充分辩解,待其露出破绽后,再将其制服。
今年2月28日,一起本来较简单的离婚补偿金的执行案,因被执行人莫某伪造清偿收条而变成复杂执行案件,在金山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处理下,最终获得了圆满的解决。莫某与干某2002年4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莫某自愿补偿干某人民币2万元。因莫某逾期不履行义务,干某在2002年下半年向法院提出了第一次申请执行,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和解。但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莫某拒不履行协议,干某于2003年11月24日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莫某竟利令智昏地伪造了已经向干某支付过2万元的收条,企图再次蒙混过关。然而,莫某粗劣的避债手法没能混过法官的审查关。在法官多次认真细致的内查外调中,及时辨明了收条的真伪。2004年2月27日执行庭法官将莫某传至法庭,令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省,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训诫。在法律的威慑下,莫某含着眼泪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庭诚恳地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同时表示其一定主动向干某道歉,并设法求得她的谅解。次日,果然出现了一幕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庭向执行法官提交和解协议书的场面。看着他们读着自愿达成的协议书,执行庭法官宽慰了。经济状况拮据的莫某不仅订出了对方能够接受的还债方案。而且,其又在对自己伪造收条行为作出忏悔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起应由干某抚养女儿的责任……两当事人离开时,干某为表达对法官的敬意,送上其女儿的照片,本案就在双方当事人的阵阵谢声中得到圆满解决。
“虽然只有区区几千元钱,但你在办案过程中体现的工作效率和作风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法院在切实为我们百姓服务,真的非常感谢。”20名申请人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了全部的执行款后,紧紧握住他的手不愿放开。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9月18日,20名手持生效裁决书的当事人来金山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尽快将工资款执行到位。群众利益无小事,次日,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利用双休日赴家住浙江新昌的法定代表人朱某处实地执行,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被执行人处的厂房、机器设备均为租赁物,法定代表人朱某又去向不明,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困境。
为了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执行法官与执行庭领导进一步讨论了案情,明确了执行方案,第二天又马不停蹄展开调查。通过向工商、银行、廊下经济小区、招商引资的介绍人等一系列调查,终于查实被执行人单位注册资金投资不实的有力证据,依法追加另一投资人陆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对陆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义务,使全额款项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