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包办婚姻于今日而言,已没有太多的市场。现代的男男女女很是个性,更愿意享受自由恋爱之乐趣。而现在的父母,则大多明智得很,不去干涉儿女的婚事。当然,现在的父母在儿女的婚事上不再越俎代庖,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更源于父母的理性认识。父母们相信儿女的感爱(恋爱就是一种感受),相信儿女的眼光和判断力,即便儿女在对待情感和恋爱观上有某些误区,也只能劝导。蛮横干预,只怕无济于事,弄不好会事与愿违。
况且,包办婚姻下的男男女女,怎么说也少了自由恋爱的过程美,即便小俩口过上了父母眼中的幸福生活,其功劳也得归功于小俩口日后的相处艺术,与父母的包办大多没有直接关系。然而,小俩口不幸福,则父母难逃其责。君不见电影电视小说里描述的包办婚姻制度下的许多男男女女无不发出这样的感叹:当初是父母害了自己! 的确,于父母而言,为儿女包办婚姻,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甚至可能会坏了儿女一辈子的婚姻大事。好在社会在进步,父母的认识在提高,包办婚姻的危害又差不多成为今日父母之共识。
然而,在政治生活领域,在公共管理领域,一些官员们总在干一些“包办婚姻”的事情,总是愿意管得太多,从而管了不该管的事情。其结果和父母包办儿女的婚姻一样,费力不讨好。
按理说,人民与官员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人民通过法律授予官员的权力,因此,官员能够享有哪些权力?可以管哪些事务?不能享有哪些权力?不能管哪些事务?法律有明确规定。然而,一些官员却在善良动机的驱使下(发展地方经济需要开创性的工作,开创性工作就是要敢于冲破一些条条框框),突破法律的规定,大包大揽本应由人民行使的权力(对出于恶的动机,无视人民利益,践踏法律,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官员不在本文论及的范围),其结果是人民不满意,而自己则弄到一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局面,有的人为此背上了政治处分什么的,有的人还为此掉了乌纱帽,很是不值。
包办婚姻与包揽权力的行使,其实还不完全同理。包办婚姻尽管可能坏了儿女的婚姻大事,但儿女念在父母的养育之恩上,念在血浓于水的情份上,大多不会把父母怎么样。当然父母的愧疚和自责则可能伴随一生。而官员们包揽本应由人民行使的政治、管理权力,从契约上讲是违约,从法律上讲是违法。对违约和违法者,人民自然不能原谅,也不应该原凉,更不值得人民的同情。
当今,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并被写进了宪法,依法执政也被确定为党的执政方略,但愿我们的政府官员和党的干部能够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份内职责,不滥权,不越权,真正做到还权于民,不搞“包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