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关系包括考核的最高管理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客体(被考核者)、主体(考核者)、数据提供者和考核结果复核者。
(1)考核的最高管理机构——绩效管理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将绩效管理和企业的经营目标相联系,增强绩效管理的全局观和公平性,企业应成立由总经理和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组成的绩效管理委员会。绩效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绩效管理工作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审批绩效管理制度、处理组织或员工对考核结果的申诉。
(2)考核的日常管理机构——绩效小组。绩效管理委员会下设绩效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绩效管理工作,成员应由绩效管理委员会指定,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并持续优化绩效管理制度,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核实绩效管理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受理并处理组织和员工的考核申诉事宜。
(3)考核客体(被考核者)。组织层面包括企业各部门,员工层面包括部门所有员工。
(4)考核主体(考核者)。考核者应将绩效考核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作为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途径。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者应负责指导、帮助、激励被考核者的工作,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是考核者业绩的重要体现。
(5)考核数据提供者。由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考核数据提供者,在其各自专业领域内配合企业绩效小组完成以下工作:按时完成应由本部门提供的考核数据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建立规范的数据提供标准和历史数据查询渠道,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考核数据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准确,若达不到这些要求导致考核工作延误或其他严重后果,由考核数据提供者负责。
(6)考核结果复核者。为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复核者要对考核者提供的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职责通常由考核者的直接上级承担。复核者有权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但要提出明确的调整理由,经复核者确认后的考核结果才可反馈给被考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