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乡镇xx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县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移动、联通公司等单位在经县应急办审核后可通过媒体发布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针对以山洪、滑坡、泥石流、暴风雨、冰雹等灾害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大隐患,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适时监测、有效整改和动态监管机制。同时,要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力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健全和完善预测分析及总结评估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公安、气象、地震、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各自预警体系,要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途径向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的有关制度,注重信息报送质量,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的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情况,并在2小时之内报送书面(或电子文本)材料,违者将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应急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力度。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应急管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县司法局要把《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关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同时,要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或运用宣传栏、传单等方式,深入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特别是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生产人员和中小学生)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公民公共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县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防汛办、气象局、国土局、消防队等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深入基层、学校、企业等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县科协负责做好科普宣教栏的应急宣教工作。
五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突发事件应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仪府发〔2006〕51号),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县应急管理办要完善《xx县应急管理工作考评细则》(仪府办发2007年61号),12月下旬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