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从20xx年9月全面启动,长期坚持开展,并于20xx年9月进行年度总结。
充实完善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镇财政所、镇民政办、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综治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组成的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团委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领导召集,半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建议近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相关工作。
近期对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分布情况、生活现状、心理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透彻的了解全县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县留守学生(儿童)实际情况,制定《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意见》,对关爱行动的目的意义、实施原则、具体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议该《意见》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下发至各级各部门,为关爱工作提供强力的政策支撑,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加大政府投入。为扩大关爱留守学生(儿童)阵地的覆盖面,更好的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建议结合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由县级各部门和联系乡镇合作,在每个乡镇各新建留守学生(儿童)之家一个,组织关爱队伍,在留守学生之家广泛开展关爱活动。
2.加强学校管理。留守学生(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重点主要在于依托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儿童)心理发展档案,成立心理咨询机构,选聘心理教育教师,开设心理课程,对留守学生(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建立留守学生(儿童)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帮助、督促、检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等。
3.开展关爱活动。一是开展"大手拉小手"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活动,帮助解决其生活、学习困难。二是开展留守学生(儿童)义诊活动,组织卫生医疗人员深入村、社,对留守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三是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活动,对留守学生(儿童)进行心理抚慰、学业辅导、亲情陪护等系列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儿童)不再孤单。四是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加强对留守学生(儿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