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居间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我本人承诺:在本人与中标方签订该项目 承包合同后,按居间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给您,兑现的方式和时间居间合同约定执行。
二、我本人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是您合法应得的,您拥有完全的支配和使用权。
三、服务费支付成立的条件:是以我本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为准,我本人将按照与您签定的居间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依次将劳动报酬汇入您指定的银行账号内;如果逾期则按每天1% 支付违约滞纳金。
四、我本人对居间服务费的资金来源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受益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本人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材料、银行对帐单等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若因虚假手续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本人自行承担,与您无关。
六、本承诺书经我本人签字,并在正式与项目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即时生效;本承诺书在我履行居间合同期间,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本承诺书可代替居间合同并具有与居间合同相等的法律效力。
八、我本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如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受益人可凭本承诺书向我本人追索全部居间服务费,并可采取法律或其他手段向我本人追索,我本人将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
九、如我本人未签订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则本承诺书自动失效。
十、本《不可撤销的居间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方持一份、居间受益人持二份。
十一、本承诺书内空格手填写部分与打印字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