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句】中国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其中有一道脍炙人口的美食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红烧肉。红烧肉外观体现出"浓油赤酱"的特点。它色泽金黄,肥而不腻,口感微甜,入口酥软即化。红烧肉中若放入土豆,那么土豆会吸收部分汤汁,口感浓郁,最宜下饭。
【第2句】半年前的一天,在饭店吃饭,朋友兴冲冲地向我推荐这道菜,我不忍拂其意便点了。及至上桌,那火红的嫩肉和诱人的香味就已撩拨起食欲,尝一口,松软的肉,弹性十足的,好嚼,甘醇中和着香甜,让人欲罢不能。结果,那天的红烧肉有一大半落了自己的肚内,吃完后我还咂嘴添唇,意犹未尽……
【第3句】久违了,红烧肉!不是我不想你,而是狠心的医生割断了我们的深情厚谊!想当初,我们分工合作,相得益彰:我剥你的皮,我吃你的肉;你无怨无悔,献出身躯,补我的身,长我的肉。两相情愿,皆大欢喜!想念你,红烧肉!
【第4句】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也对你推崇备至,焖你的皮,煮你的肉,既酥又烂,吃后口齿流香。他与你友好合作,发明创造了流传百世的"东坡肉";敝人的祖先更绝,数百年前元兵南侵,我祖从中原南阳逃难,在南下的颠沛流离中,竟然还携带令人垂涎三尺的"东坡肉"!
【第5句】看着满桌菜肴唯有这道红烧肉炖宽粉所剩无几,最后,一位南方朋友兴高彩烈的赞誉,这红烧肉炖宽粉真是东北名菜!你看这鲜亮的色泽红里透黑,肉质鲜嫩香软,肥而不腻,宽粉晶亮,劲道有余,青菜鲜绿,真是香气回味久远啊。而另一位朋友更会说,看到这红烧肉炖宽粉,就让我想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北方汉子的豪爽、憨厚、热情、奔放的性格。
【第6句】我最喜欢吃的是带骨头的红烧肉,因为带骨头的红烧肉吃起来特别的香,而且它的营养价值要高出很多,特别是铁。我妈妈烧的红烧肉,有着一种独特,让人无法抗拒的香味,我每次闻到红烧肉那种独特的香味,我就会忍不住跑过去吃几口红烧肉。
【第7句】毛氏红烧肉和普通的红烧肉有什么区别吗?想知道当年毛爷爷吃过的红烧肉是啥子滋味道?正宗的"毛氏红烧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可以真正做到入口即化。这都要得益于当年毛主席的口味,老年的毛主席很喜欢酥烂的口感,因此石荫祥大师特意将传统的湖南烧肉改良成了这样。因此要想做出正宗好吃的"毛氏红烧肉"口感,烹煮的时间就是个关键,怕费火、怕费时的同志这道菜就免做了。"
【第8句】红烧肉啊,红烧肉!几十年来,我们形影不离,我是多么爱你,以致每次见到你就想吃掉你,因为我必须忠实地执行我们之间的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如今离开了你,让我更加想念你,我想象着你的美好形象:酱汁肉色,熠熠生辉,既酥又香,滋我肠胃,补我身体。
【第9句】红烧肉的做法很多,虽然都是以五花肉和酱油、糖等为主料,可是做法不同,出来的味道也不尽相同。毛氏红烧肉以其红亮微辣、滋味浓郁出名,因受到毛主席的钟爱故而使这道菜也成了湘菜的头牌。端上桌来,那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冒着滋滋的热气,混合着浓郁扑鼻的香味直扑五脏六腑,咬一口,肥而不腻,香润可口,让人垂涎欲滴的同时也惹得人心生温暖
【第10句】红烧肉不仅是东北名菜,而且做工讲究、营养健康。猪肉精选上乘的下五花肉,这样的肉肥瘦能有四到五层间隔,皮薄肉嫩,鲜香可口。我的做法是:先把五花肉连皮代肉改刀为两厘米见方的肉块,在开水中稍微焯一下淋出,锅底放少许油,加白糖适量,炒出糖色,下肉煸炒。待肉质本身煸出了油也靠上了金黄色,再加入料酒、耗油、鲜酱油、老抽、米醋、八角、葱、姜段等各种调料、辅料等适量,翻炒出香味后,再加入适量冷水大火烧开,改文火慢炖,待红烧肉熟烂前放入泡制好的宽粉和适量青菜调配颜色。
【第11句】毛氏红烧肉属于湘菜,是常见的家常菜之一。毛氏红烧肉是采用半瘦半肥的猪肉,切成匀称的块状,再用大量上等酱油加少量的糖烧制而成,色泽呈金黄,味道甜而不腻。当年毛泽东喜欢吃这道菜,遍布全国各大城市的毛家餐馆都用红烧肉来作招牌菜,故美其名曰"毛氏红烧肉"。
【第12句】毛氏红烧肉看似简单,做起来却非常讲究,用料须半肥半瘦的五层三花猪腩肉,然后将其均匀切块儿,再用上等酱油加少量糖烧制。制作的方法也很复杂,先煮再炸再煨方可成菜。由于是湘菜,烧制过程中加入了少许辣椒,所以味道甜中带咸、咸中有辣、甜而不腻。
【第13句】之前烧肉都是用冰糖,这次俺也改革创新了,改用了红糖,用之前有点悲观,不看好啊,怕搞砸了。。。。没想到啊没想到,红糖烧的,颜色更好看不说,而且肉居然更好吃!!——这纯肉版的,俺这不嗜肉的也吃了七八块,绝对的"甜而不腻",也不晓得是红糖的作用还是山楂的作用,抑或是二者联合作用?肉的表面裹了糖汁,所以表面有薄薄的一层,是有点脆的口感,但咬下去之后是软糯,入口即化的香甜。
【第14句】毛氏红烧肉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汉族名肴,属于湘菜系。此菜甜而不腻,香味可口。毛泽东专属菜系(根据他的口味而发明),因为毛泽东小时候家里做过酱油,在酱缸上一层发酵后的恶心泡沫,所以他吃红烧肉不用酱油,而是用糖慢慢熬成红色。
【第15句】当初贵妃娘娘是怕毛老爷子吃多了肥肉胆固醇增高,有伤龙体,所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供应,这才惹得老爷子翻了脸,那叫自讨没趣。其实,有些医学杂志上说,常吃肥肉倒是可以起到软化血管的作用,不管这话有没有道理,反正我爱听。同样是爱吃肉的主,毛老人家84岁辞世,我家老公公也活到85岁,如今我家老爸87岁了,仍硬硬朗朗的,不都是托红烧肉的福吗?
【第16句】有一天,我又回到我的岭南山村,乡村老人捧出熬炼了数百年的你的"祖先":我先祖从中原南下时携带的红烧肉。我的乡人仍然每天用你先祖的陈汁来烧新的红烧肉。当我看到那光泽亮丽、香味四溢的红烧肉时,我欣喜,我思念,我喜不自胜,那情形真如《诗经》所云:"不见复关,涕泪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此时此刻,我心情激动不已,心里不由得再一次喊道:久违了,红烧肉!
【第17句】我家老爸与毛老爷子一样,也是好那一口儿。哪一口儿?红烧肉呗!所以,午饭我给他准备的是红烧肉。早上出门前,我就把头天买的带皮五花肉切好,放好佐料,在专门炖肉的电子紫砂瓦煲里慢慢地煲。等中午我们回来,肉已经烂得没魂了,吃到嘴里别提多香。用肉汤泡面条,一口肉一口面条,老爸吃的精神焕发,根本不像个刚刚出院的病人,饭后一杯牛奶,只当漱口了。就凭这好饭量,一般的小病小痛放不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