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发办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经发办负责检查500万以上规模企业;各村驻村干部负责检查辖区内500万以下企业);
2、由综治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管办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及危险广告牌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及建筑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由事务办负责组织食品卫生、商贸、学校、卫生院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办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农林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力度,消除隐患根源。
五、时间安排
1月14日至1月18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月19日至1月20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1月21日至1月25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行业和区域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隐蔽性非法经营场所。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各企业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