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广东省xx有限公司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副楼(办公)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把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副楼(办公)工程的玻璃及玻璃产品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的合同条款。
1、 工程名称: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副楼(办公)工程
3、 供应内容:玻璃及玻璃产品,并负责运送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
1、承包范围:甲方承接建设单位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副楼(办公)设计图的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采光天棚等所使用的各种玻璃,规格及尺寸由甲方提供。
2、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内容乙方实行包材料、包制作、包送货到位(含资料及送检样品)的承包方式。
2、乙方负责按设计图纸及变更图制作玻璃。乙方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变更通知。以免施工出错,施工中必须严格要按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认真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误差。
3、各种玻璃的技术要求见土建节能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另附原设计说明)。
4、质保期为三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如:彩虹、发霉、镀膜层脱落或起泡、中空入水、起雾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由此返工造成的一切费用。
1、 本工程所用的玻璃分多批进场,采光屋面玻璃为第一批完成并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时间为20xx年6月2日开始第一批,6月12日前全部供完;其余各种玻璃供应均按甲方通知开始,夹胶玻璃每天供货量为100m2,中空玻璃每天供货量为100m2,单片玻璃每天供货量为400m2(上述供货量仅指正常天气的情况下方可)。
2、由于玻璃破损等原因需用量较小时,乙方无条件在五天内供货至甲方施工现场。
1、 甲方负责提供一份制作施工图纸或规格及数量表给乙方施工。
2、 负责乙方玻璃进场后塔吊能力范围以内的卸车、验收及保管工作。
1、 按相关规范规定做好玻璃材料的一切技术资料及送检材料,如出现送检不合格所出现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构件制作图的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以便更改,否则由于认识不足,或明显有问题的表格等以致未及时向甲方提出所造成返工或浪费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塔吊能力范围以外的卸车工作(含卸车费用)。
4、 有些玻璃必须按编排顺序装箱或堆放的,必须无条件的配合,否则由此造成的"怠工、误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不能私自把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别人施工,否则按违背合同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罚款。
6、 乙方所供的玻璃及玻璃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或甲方的图纸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在土建整体工程未验收前,如发现有玻璃质量不符合合同或甲方的图纸设计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由此返工造成的一切费用。
1、工程结算
(1)结算造价按玻璃面积剩以单价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其他如磨边、木箱、铁架等费用(注:开孔费用另计);
(3)梯形或三角形按最长一侧边长×最宽一侧边长计算面积。
(4)6厚热反射镀膜钢化玻璃单价为105元/m2,面积约为1300m2。
(5)6+9A+6mm(Low-E)中空双钢化玻璃为220元/m2,面积约为1150m2(玻璃封口用丁基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
(6)10+12A+10mm(Low-E) 中空双钢化玻璃为360元/m2,面积约为35m2(玻璃封口用丁基密封胶+硅酮密封胶)。
(7)6+(Low-E)夹胶双钢化玻璃为230元/m2,面积约为930m2。
(8)10+(Low-E)夹胶双钢化玻璃为360元/m2,面积约为960m2。
(9)玻璃开孔单价为2元/孔/单片玻璃(即10+夹胶玻为双片玻璃)。
(10)本工程用量约为4375m2,总造价约为954395元。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于合同签字后三天内支付5万元作为预付款;其余按乙方玻璃进场的数量造价在20万元左右作为一批次结算,并支付材料款。最后一批次支付至总造价的 %,其余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付清。
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将玻璃运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及玻璃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需要返工处理,而影响甲方的安装工作,以致影响工程竣工时间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天。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付清工程价款后自动失效。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