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对员工(含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等)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对于津冀进(返)京人员,通过"北京健康宝"进行京津冀行程记录验证,结果为"未见异常"健康状态的人员,无需隔离。对其他省市进(返)京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2.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强化防控教育培训。对所属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所有一线岗位上岗人员需经过岗前个人防护、消毒程序、测温登记、通风换气、异常人员处置流程、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督促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外出和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
4.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加强上岗员工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倡导实行非接触式服务,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确保个人安全防护。
5.保持空气流通。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每日营业前后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营业开始前或结束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多运行1小时。
6.加强健身人员登记管理。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应扫描"北京健康宝"等软件,实行"绿码"准入制,落实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健身人员应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登记处应配备消毒用品,信息登记用笔须及时消毒或者更换,避免交叉感染。
7.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8.规范垃圾收集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9.做好设施器材清洁消毒。强化场所卫生防控措施,确保清洁消毒等达到相关要求,场所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参照《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每日对场地硬件设施、健身器材、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根据实时人流情况增加消毒频次。
1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在显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人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员工疫情摸排、防控措施、消毒等情况,张贴相关防控知识和健身注意事项等。通过语音、图像等方式,告知健身人员在参加健身活动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提醒健身人员注意保持手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消毒剂清洁。
12.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准备口罩、测温计、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确保满足防控要求和正常运营。
1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酒精等消毒制剂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单独存放、专人保管、科学使用、确保安全。消毒制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同时消毒制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1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暂时隔离措施,并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按要求停止营业并封闭场所,对全部区域进行消杀,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