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 邮编:___
受委托人姓名:许斌龙 手 机:1362XXXXXX8 律师执业证号:131XXXXXXXXXX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XXX号钱江大厦15楼D - E座 电话:021-5081XXXX 传真:021-5081XXXX 邮编:200122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单位与_________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一) 一般代理:代为起诉,代为收集、提供证据,有权出庭陈述、参与辩论,代为收取有关法律文书等;
(二) 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有权出庭陈述、参与辩论,与对方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收取有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辩护权来自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是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实践中,大部分辩护案件来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时,要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参加刑事诉讼的基础,因此,刑事辩护委托书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签署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