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原股东 愿意出让其持有本公司 万元的资本额,即占本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的 %股权出让给新股东 ,获股东会接纳。转让的具体内容由 、 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二、其他股东 、 同意放弃优先购买原股东 在本公司的股权。
三、股权转让后,公司新股东会由 ...... 组成。确认新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四、股东会决定免去 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 经理职务,免去 在公司的监事职务。任命 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任命 为经理,任命 为公司监事;经审查以上人员均不属《公司法》第147条所指人员。
五、免去 在本公司的秘书职务,任命 为公司秘书。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59条所指人员。(上述人员任免情况按章程规定,比如章程规定秘书由董事会产生,则删除本条,企业另外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未分配利润已安排专人清查核算清楚,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依《公司法》的规定,均由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转让后,原股东 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终止,新股东 继承原股东在公司中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决议中增加其他需变更事项,如变更名称、住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