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2、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六、不可抗力:
当乙方或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时,履行的时间将顺延,顺延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不可抗力是指发生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冰冻等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使双方或其中一方停工。
1、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否则须向对方支付总金额约金。
2、由于甲方违反约定,拖延付款,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按拖欠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欠款利息。
3、由于乙方成品以及安装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送达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及材料质保书、出厂证明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单后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若甲方不经验收而提前使用,则视为验收通过。乙方提供整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二年期限的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甲方发现问题并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员到场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非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
1、因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本。但所有责任和损失,应由不能继续履行方承担。
2、有关本的争议、索赔、违约等事项,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附件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全部付清,自动终止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