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按时开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于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开学,2月13日正式上课(农历正月十七日),各校要严格按时开学,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开学。
二、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学期工作特点,研究制订专门的工作方案,全面安排,精心布置,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到位,确保教材按规定及时到位,确保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要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报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和学生入学通知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学习困难或其他原因而失学;要针对新学期开学前学生思想易波动的特点,及时疏导,帮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适应并融入校园生活。
三、及时开展开学教育。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认真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精心设计,科学安排,组织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
四、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从严从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收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深入治理超大班额现象,班额超标的班级不得接收学生转入;按国家、省规定开足开齐课程课时,落实好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严禁节假日乱补课;从严抓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接受家长宴请和收受红包现象等违规行为发生。
五、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开学前,要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已实行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学校,要对食堂炊具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整理消毒,做好食堂供餐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落实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学校寄宿生管理和校外租房学生管理,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全方位、零漏洞,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