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警直接管理制度。带值班民警深入罪犯"三大现场",在岗在位、在位尽责,确保罪犯24小时不脱管失控。这里重点强调除"劳动现场"以外现场的管理:一是要加强留监罪犯的管理,包括留监睡觉的罪犯监督岗,值班民警必须保证按时进监检查一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备查。二是要加强对罪犯起床后和就寝前的洗漱以及监内自由活动时间的监控和管理,一名民警坐在值班室,另外一名民警必须不间断对监房内的情况予以巡视,严禁两个民警都在外面,任由罪犯自由活动。三是加强对罪犯外出就医时的直接管理,罪犯外出就诊应安排相应的警力。要切实做好罪犯候诊、检查、拿药、上厕所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民警必须保证寸步不离。除因检查需要,整个就医过程中不得解除戒具。四是加强对罪犯集体学习、看电视、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时的管理。要按照带班的要求,始终保持足够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五是加强会见以及亲情电话过程中的直接管理。带领罪犯会见及拔打亲情电话过程中,必须坚持直接管理,密切注意罪犯及犯属的一举一动,认真监听谈话内容,遇有突发事件时及时作出处理。
2、清监搜身制度。进一步强化带值班民警的清监搜身工作责任,值班民警每天必须清监罪犯分队(包括洗漱间、厕所、晒衣场等公共部位),抽查罪犯,每天清监搜身情况要做好记录。对于罪犯收工、会见结束、包括出工罪犯、勤杂罪犯、伙房罪犯劳动结束时都要进行严格的搜身;要加强对安检门以及手持探测仪的使用和管理,
清监搜身制度必须严格履行,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清监搜身不负责任,导致清过的分队或个人仍存有违禁品被_督查人员发现的,一律严肃追究清监民警的责任。
3、劳动工具管理制度。罪犯劳动使用的剪刀、锥子必须全部实行严格管理,锥子加装防护装置,剪刀一律平头钝化,带值班民警要加强检查。对劳动工具特别是刀片要严格推行"以旧换新"制度,绝不允许出现一名罪犯有多把刀片的现象。对于回收的、废弃的劳动工具要及时予以清理;每个分监区每一个班次均明确一名民警专门负责工具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4、门卫管理制度。监区门卫要认真查验进出人员的证件,特别是外协师傅进入监区的,必须核对证件及相关手续,并进行必要的搜身,对没有民警陪同的,一律不予放行;对进出监区大门的外来人员、罪犯及其亲属等人员,必须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人身检查,并履行提醒告示之责,严禁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监内;对进出监区大门的车辆,应严格检查驾驶室、车底盘、车厢、工具箱等部位。检查出监车辆应在监内进行,检查完毕后,方可开启大门放行。对出监区的人员需认真核清其身份,得到确认后方可放行。检查中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放行,并需及时向监区及狱政科报告。对于进入监区大门的所有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均可进行搜身。
门卫值班民警还要认真维护监区大门及值班室内的公共设施,按规定程序操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督促维修。这里要特别强调卫门民警应督促进出监区联动门的民警爱护公物,注意开关门时不可动作太大,或听之任之,应做到随手关门,对于个别不负责任、屡教屡犯的个别民警可建议监区提醒谈话,或向_督查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