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必须在3月19日或之前已经处于企业的PAYE系统中;
员工应当被企业选为furlough(以下简称"临时停职")的员工,且该临时停职需持续至少三周;
在临时停职期间,员工不得为企业做任何工作(包括向企业提供任何服务或任何为企业创收的行为),但其可以参与公司安排的培训或其他志愿工作(但向企业提供服务或为企业创收的培训及志愿工作除外)
同样的,最新更新的计划将认定员工是否受计划覆盖的时间节点从原先的2月28日延长至了3月19日。
根据计划,在3月19日后入职的员工没有资格参与到计划中。但是,如果员工在2月28日或之后,3月19日之前被企业裁员或解雇,但是之后又被企业重新雇佣的,如果其在2月28日已处于企业的PAYE系统中,那么其也有资格参与计划。
但当企业考虑是否重新雇佣已被裁员或解雇的员工并安排其临时停职时,应当考虑多方面因素,充分分析该决定对企业现金流及日后运营方面的影响,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风险及负担。
另外,如果企业只是根据雇佣合同或与员工重新约定缩短了相关员工的工作时长或暂时减少其部分工资,但其仍然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或创收,那么该类员工则无申请计划的资格。
与此同时,该计划虽然并不适用于自雇人士,但是HMRC另行出台了自雇人士收入支持计划(Self-employment Income Support Scheme),给予了自雇人士与本计划相类似的经济支持。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对自雇人士收入支持计划进行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