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家留观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居家隔离观察达14天。
2.留观期间必须单人居住,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保持房间通风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
3.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家庭卫生防护。
4.居家留观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不得离开留观场所,避免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接触。
5.每天早晚至少测量体温2次,正常人的体温(腋温)是36℃到℃。测体温时应保持腋窝干燥。
6.每天观察症状(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
8.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勤洗手,保持手卫生。
10.经常触摸或接触的部位和器具应经常擦洗和消毒(请使用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剂)。
11.居家留观人员应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分餐,不得离开留观场所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进行聚餐。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应保障居家留观人员按时用餐,对居家留观人员的餐具通过高温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并实行单独保管。
12.居家隔离期间,如果体温升高超过正常(大于或等于℃),出现新症状或原有症状(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加重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镇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等医务人员报告。
13.居家隔离人员或家庭应该主动配合镇村干部、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工作,对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