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与受聘方合作,使受聘方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2.向受聘方提供完成其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材及教具。
3.在受聘方到达学校后,聘方应及时向受聘方说明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
4.为受聘方安排一名合作教师,帮助沟通其与聘方的联系。若聘方有教学计划、教学时间等有关工作事项的任何调整和改变,合作教师应及时通知受聘方,并作出合理的解释;若受聘方在生活上或工作上有什么要求和建议,合作教师同样应及时向聘方反映,聘方将在合理长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5.聘方每月20日前按时支付受聘方工资(____元/ ____小时每月)。
6.学期结束时,若无特殊情况,,聘方应根据受聘方的请求,在其工资总额的70%的限度内,帮助受聘方将其所持人民币兑换成外币。
7.向受聘方提供二室一厅住房一套,带厨卫。房间配置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电话(可拨打国际长途)等家用电器以及床、沙发、餐桌椅等必要家俱。
8.向受聘方提供教学用电脑一台(可联网),打印机一部。
9.应聘方要求可向受聘方免费提供每周2小时的汉语课。
11.每学期结束时向受聘方支付1100元旅游津贴。
12.聘方负担受聘方本人一次的国际往返旅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等。在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聘方将支付上述旅费的50%,剩余部分将在合同完成后支付。
13.负责办理受聘方来华所需的工作签证、居留证、专家证并承担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