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从制度上加强安全工作,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熟记于心,并狠抓落实。
1)加强门卫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严禁来访者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允许进入校园;要在校门口设立警示牌;值日教师要及时开关校门。
2)学生放学由教师护送制度,学校根据学生住址分路线,行政班子要深入一线,掌握好分管路队的情况,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各路队责任教师放学后要第一时间到各自的路队去,整理队伍,清点人数,并填好护送日志,队伍行进中要做到有形有序,注意路队安全及各种突发情况并作妥善处理,重大情况或不能处理的情况要上报所分管的行政人员。不得随意请假或缺送,确因有事请假的要报告所分管的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代送。行政值日、值日教师、少队干部要注意站队时的纪律,对追打戏闹、打架、玩危险品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作扣分处理。
3)建立"一日安全常规"和"月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课间、午休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实行行政值日、值周教师、值日教师"一日安全"负责制,特别要注意学生攀爬栏杆、后窗、篮球架、旗杆台、溜滑扶梯、到禁区玩耍等现象,要防止打架现象的发生,发生重大流血事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月报告表"于次月5日前报中心小学总部。
4)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在期初、期中、期末组织三次,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工具,充分发挥集会的功能,全方位对学生宣传,渗透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各班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防火、防触电、防溺水、校内活动安全及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负责与学生家长签订好《安全防范责任书》,并及时回收上交学校。安全课科任教师要上好,要教课,不得将其上成自习课或其它课,发现一例将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