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德育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创新德育载体,经常组织开展有效的德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1、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各校要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以学生为主体、重在实践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学生、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原则。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教育的主要形式,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体现民族精神的各种资源,以学生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各校要继续充分开发利用并有机地纳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轨道,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2、加强诚信教育。各校要继续组织师生学习中央、省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诚实守信教育,要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引导教师要诚信执教、文明育人,坚持为人师表;引导学生诚实做人、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说谎话,做一个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
3、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实施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渗透和融合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班主任、辅导员和思想品德教师,要自觉地使教育教学活动和德育工作成为有助于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载体。学科教师要充分利用和挖掘学科中的特色和优势,渗透心理教育因素,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发挥心理潜能。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如课题展示、专题研讨、案例会诊、教研沙龙等,力求在范围上进行拓展、形式上有所创新,努力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4、加强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法纪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改革部新修订颁布发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把重点放在对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上,重视文明行为的反复训练,通过严格的训练和管理,养成在不同场合应具有的行为习惯。各校要建立健全日常行为习惯检查、考核机制,通过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比等活动,使人人形成遵守行为规范的良好风气。
5、广泛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6、抓好抓紧安全教育。继续加强安全知识的宣讲教育,用好《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提高安全意识。签订有关责任书,规范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加强教师值日护导工作,提高值日教师责任感,让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安全、文明的有益活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