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结婚证但尚未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没有继承权”,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尤其是在农村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更是普遍存在。其实,男女双方之间是否有继承权,并不以有没有举行仪式为前提,而是以有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为前提。即使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的婚姻关系还是不合法的,属于非法同居,那么,他们之间的继承权也是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举办结婚仪式,也确立了夫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及《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