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施方案,这次我们围绕辅导纳税人自查自纠为中心展开纳税评估工作,分三个步骤:事前宣传发动,事中介入辅导,事后实施核查评定。最后通过评估结果完成评估后续管理,确保评估落到实处。
我们通过对纳税人召开座谈会,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强调税法严肃性。要求纳税人对这次自查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必须遵守财务核算健全、规范、真实的基本要求,要正确处理税法与会计差异。并向纳税人分别阐述评估自查与评估检查及移交稽查的联系和区别。进步加强纳税人对自查自纠的认识,提高纳税人的配合度,充分调动纳税人自查主动性。
纳税人座谈会召开第二天,我们趁热打铁,10月12日,由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分包挂片,靠前指挥,40名业务骨干组成5大评估小组,下户逐户发放自评表和自评提纲,入户讲解此次自评工作的政策与方法,并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引导、协助纳税人完成自评工作。
自查完毕后,对于不认真自查、不给予配合的企业,有疑点企业,我们进行实地核查,展开重点评估工作。评估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性,合理利用评估模型。例如采取第三方信息,测算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工耗、单位产品电耗等手段,利用同期、同行业比较法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分析核查,实施深入评估。
在评估结束后,要及时分析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成因进行“追根溯源”,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对于应补缴的税款、管理建议,各分局负责落实到位。同时还要求各分局涉及管户的业务局长及税收管理员,要引起重视,结合评估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漏洞,并加强监督,建立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税收后续管理机制。这样使纳税评估既有成果,又有转化,更有利用,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这次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概括为“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显著”。从纳税评估正式开始到11月30日评估结束,全县应评估185户(包括本县自选其它评估户168户),共补增入库税款588万,冲减留抵28万,其中涉及市及下达的17户企业,共调整税款122万元。这次评估不仅竭力压缩了我县收入缺口,融洽了征纳双方关系,严历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活动。而且通过评估发现了征纳双方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及纳税人财务制度等方面都取到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