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1年3月1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公安机关因招录人数较多,经批准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