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当天,面试考生不能出具本人规定时间内的长春市内检测机构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不予补考。
2.面试当天,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面试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予补考。
3.面试当天,面试考生需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两次测温后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面试考生,经专业评估后到隔离候考室候考,可正常参加面试,并须当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检。在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面试考生在隔离候分室等候,不得离开考点。
4.面试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和面试工作有关要求,按要求佩戴。
5.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面试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