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01讲 民法基本原则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含义: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人格,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相互平等。
违反:1.特权与歧视,比如,只有本地处级以上干部才能有权购买。2.出于公共利益,公序良俗需要的区别对待不构成特权和歧视,比如老年卡乘车优惠等。
2、自愿原则
含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出于自愿,且需依法接受自己选择之结果。
违反:1.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作出与内心意愿不相符的意思表示。2.巨婴心理,敢做不敢当,例如,购房人在不享有解除权的情况下,因房价下跌要求退房,解除合同。
3、公平原则
含义: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交易结果中的权利,义务的配置,在利益上应当均衡。一般符合自愿原则的民事交易,即符合公平原则,比如,顾客以1000元点了一盘萝卜,双方自愿,不违反公平原则
违反:在一方当事人别无选择,只能就范的情况下,双方达成的权利,义务的配置在利益上失衡的交易,违反公平原则。比如,春运期间,以坐票的价格出售站票,乘客为了回家别无选择,只能购买。
4、诚信原则
含义: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应本着遵约守信,与人为善的主观心态,与对方进行交往。
违反:1.当事人一方违反约定,未向对方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一方恶意加害对方,即损人不利已。
5、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原则
含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需符合社会的公共秩序与良好的道德风尚。原则是民法对于民事活动内容的的道德要求,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不仅需要向法律负责,而且需要向道德负责。
违反:1.违反公共秩序,比如法官甲接受作为律师的朋友乙的馈赠。 2.违反善良风俗,比如代孕合同,对婚外情人的财产赠与合同,不得生育或者必须生育的约定等。
6、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原则。又称“绿色原则”
含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需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针,不得以以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获取民事利益。
02讲 民事权利及其私力保护
2、请求权
2、请求权分为: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保护请求权。
1、债权请求权:是指以债权为依据,请求他人给付的权利,即“要他人东西的权利”。“他人的东西”,既包括“他人的财产”,也包括“他人的劳务”。
2、物权请求权:是指以物权为依据,请求对方恢复物权圆满支配状态的权利,即“要自己东西的权利”,包括以下三项:
3、占有保护请求权:是指以占有为依据,请求对方恢复占有圆满支配状态的权利,即“要自己占有的东西的权利”
4、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2、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相对人有二:
2、状态妨害人,即放任危害,危险存在的人。换言之,状态妨害人是对行为妨害人有法律上的控制能力的人。
3、抗辩权
1、抗辩权的概念:是指请求权的义务人以请求权依据以外的事由,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
2、抗辩权与否认的区分
1、抗辩权与否认的特征和内在逻辑,均为被请求一方拒绝对方请求的法律手段,但两者特征不同。
1、抗辩的特征有二:
2、抗辩权的主张,是以需以被请求一方另行提出抗辩事由为依据。
2、否认的特征有二:
2、在否认情况下,被请求一方无需另行提出其他拒绝履行的事实依据。
5、权利的私立保护
1、紧急避险
2、紧急避险的后果
1、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由引起危险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在不可归责于特定人的原因引起危险时,由受益人向受损人予以适当补偿。
3、对于紧急避险不当所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人根据其过错,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2、正当防卫
2、防卫过当的界定。
1、防卫过当,是指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2、防卫行为未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仅防卫人采取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与不法侵害不相当的,不构成防卫过当。
3、自助保护
3、自助保护的构成要件。
2、情况紧急,权利人来不及寻求国家机关的公力救济。
3、对侵害人的人身,财产所采取的强制,以保留保护权利的机会为限,不应超过限度。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事实引起,具有民法上的约束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辨析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辨析,判断“这种事情是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要素有二:
1、这种关系应该具有法律意义,即法律上的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比如恋爱关系,婚姻关系有民法约束力
2、这种法律上的约束力,应当是民法上的约束力。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该约束力是在民法以外的关系,也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辨析。判断“这种关系是何种民事关系”的问题,要点有三:
1、厘清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事实,即搞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哪些事情”
2、根据所厘清的法律事实产生的法律效果,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民法法律关系的性质
3、在分析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时,应剥离其他无关当事人。
税收关系(税收约束力不在民法,在别的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其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三种类型:
3、非法人组织,也就是“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2、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有二:
3、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客体,如以下4种:
1、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物”,个别情况下,“民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在土地使用权抵押,股权质押等情况下,担保物权的客体即为民事权利,而非物。土地为国家所有,只有使用权,所以使用权为客体,而非土地。
2、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其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消极的不作为例如:张翔老师所承担的不得参加非厚大机构安排的其他讲课。
3、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技术”,(专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作品”(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商标”(商标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等
4、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利”(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身份利益”(身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以上三类民事主体中,只有自然人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非法人组织也是民事主体,但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支配权,又称绝对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获得支配利益的权利,如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支配权有以下三项特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支配权所对应的义务人具有不确定性,包括支配权人之外的所有人。这些不特定的义务人向支配权人所承担的义务,为消极义务,即不侵害支配权人正常支配权利课客体的义务。
请求权,又称为相对权,对人 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与支配权相对应,请求权也有如下三项特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请求权所对应的义务人具有特定性,请求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进行请求,而不能向义务之外的他人主张权利。
3、请求权具有相容性,而没有排他性。以同一标的成立的若干请求权,可以相容共处,均为有效,彼此间不发生排斥。
需注意:消耗物,如金钱,具有“占有即所有”的法律属性。因此,在任何法律关系中,请求他人支付金钱的权利,如价金请求权,费用请求权,还款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等,均属于债权请求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与物权请求权相同,占有保护请求权也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三项内容。与物权请求权不同的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张需以“我是占有人”为依据。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有二:1、基于物权。2、基于占有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物权返还请求权:物权返还请求权需以“我是物权人”为依据。但是并非任何物权人均可依据其物权主张物权返还请求权,仅限于具有“占有权”的物权。大多数的物权均具有占有权能,如所有权,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也存在不能占有标的物的物权人,包括:1、抵押权人(比如把车房抵押给银行,抵押权不需要交付,抵押权没有资格占有标的物。银行不可凭借抵押权要求返还原物)2、不占有供役地的地役权人。在抵押物或供役地被他人侵占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或不占有供役地人不得对无权占有人主张物权返还请求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占有返还请求权需以“我是占有人”为依据,注意:基于占有主张返还原物的,需在"侵占之日起一年内"主张,否则,占有返还请求权消灭。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基于物权、占有主张返还原物的,相对于返还请求权人而言,相对人需为无权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也包括连接占有人。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向并不占有标的物的相对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因相对人不可能返还原物,返还原物请求权不能实现。
2、向有权占有标的物的相对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由于会受到占有人有权占有的抗辩,返还原物请求权同样不能实现。
例如: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因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支付价款,这时买受人就是在行使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消极的权利,其以拒绝履行请求权请求的行为为内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概括因此,抗辩权的逻辑是:我承认你享有请求权,但我基于其他理由“抗辩事由”拒绝你的请求。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因此,否认的逻辑是:我不承认你有请求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由上可知:被请求一方“是否承认”对方享有请求权。是抗辩权与否认的根本区别所在。进而,是否承认对方享有请求权,可分解为是否承认两个要素:1、是否承认发生过导致对方有请求权的“事实”。2、是否承认该项“事实”能够导致对方请求权的产生,即“连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既承认事实的存在,又承认事实可导致请求权的发生。即承认连接的存在。则构成承认请求权的存在。
2、不承认事实的存在,或虽承认事实的存在,但不承认事实可导致请求权的发生,即不承认链接的存在,则不构成承认请求权的存在。
注意:判断被请求一方是抗辩还是否认,仅看其拒绝请求的逻辑,而不问法律上该逻辑是否成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单方意志决定特定法律关系是否存续、变更、消灭的权利。形成权有以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形成权的行使
当事人享有形成权后,必须通过“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否则,形成权的法律后果不能自动产生。
形成权是一种单方决定权,权利的行使不以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为条件。形成权的行使方式是: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法律要求以起诉、仲裁等特定方式行使形成权的,应当依法定方式行使形成权。例如:因对方欺诈所产生的合同撤销权,依法需要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受欺诈人不能口头主张撤销,否则视为未行使解除权的方式。
2、法律未要求以起诉、仲裁等特定方式行使形成权的,应当以单方通知方式行使形成权。例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而产生的出租人解除权,虽无需诉讼或仲裁,但仍需以通知承租人合同解除作为行驶解除权的方式。
3、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的不作为可以构成形成权之行使的,不作为也可以作为行使形成的方式。例如: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即构成继承权。
概括形成权不能永远存在,而应受时间的约束。在民法上,约束形成权的法律期间,即为除斥期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除斥期间可以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也可以来自于当事人的约定。
3、形成权人应当在初斥期间内行使形成权。否则,初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
紧急避险,是指为避免较大的民事权益遭受损害,不得不对较小的民事权益所做出的牺牲。构成要件有二: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所保全的权益与所牺牲的权益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如人身损害与财务损失,较大的财产安全损失与较小的财产损失。
正当防卫,是指为避免自己或他人正在遭受的人身或财产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权利私力保护手段,正当防卫不应超过必要限度,不然就是防卫过当。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防卫人防卫过当,仅对造成的对方“不应有的损失”的范围承担赔偿责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自助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他人侵害,权利人来不及寻求国家机关的公力救济时,法律允许其通过个人的力量,对权力侵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予以强制,从而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目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判断是否构成自助的意义,在于区分自助与侵权,如果构成自助,则该行为不构成侵权,反之,如果不构成自助,则该行为构成侵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注意:自助行为完成后,应尽快起诉或报警,纳入公力救济途径加以解决。但是“尽快纳入公力救济”本质是自助行为完成后的法律要求,而非自助行为本身的构成要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