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 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
1939年国民党政府决定立孔子诞辰日八月二十七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建立新中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把5月1日国际劳动节作为中国教师节。 但由于这一天缺少教师的特点,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等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建议恢复教师节案。9月,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