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民主和法制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并确立了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作为国家的基本方针。这一阶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标志着中国在法治建设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进一步确认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
进入新世纪后,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开启了更深层次的法治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逐渐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法治建设也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全面依法治国为重要内容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在这个过程中,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法治思想。
习书记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