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其药品购销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销售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和销售凭证。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a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