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业务是在集团总公司统一管理下,由下属二级、三级企业根据集团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开展。
集团总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总行签订总对总合作协议,确定双方合作的原则和授权方式
对纳入授权范围的下属企业,由集团总公司对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这些被授权企业可以使用集团总公司与银行共同制定的统一格式仓单、出质通知书、提货通知书等标准单证
可以获得集团在大客户销售、方案设计、流程优化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可以使用统一开发的信息系统,可以享受银行的优惠条件
在集团内部业务管理中,集团总公司主要针对质押监管业务的产品设计、操作流程
范本合同、单证种类和格式等方面实施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并通过对下属公司授权,由下属二级、三级公司与银行的分/支行合作,共同与客户开展质押监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