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政府权力的来源、性质和目的。洛克认为,君权神授说是荒诞的,父权理论也是没有根据的,政府权力“起源于契约和协议,以及构成社会的人们的互相同意”。洛克指出:政府接受的权力是有限的;政府权力要受到契约内容的限制;政府权力要人们同意的限制。他主张的政府是有限政府。
(2)权力分立理论。洛克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他强调,立法权高于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不需要经常存在立法权与执行权必须分开。洛克认为,虽然行政权从属于立法权,但行政应拥有一些特权和自由裁量权,同时自由裁量权也应受到限制。
(3)洛克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其基本主张是:政府必须以正式公布和长期有效的法律来进行治理;制定的法律应该被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关于政府的解体。洛克认为政府并不是生而亘古的,它有可能解体,解体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社会解体导致政府解体,二是政府内溃,导致政府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