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国家行政组织即政府,是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内的以直接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主要目标和主要职责的体系完整、职能齐全的组织系统。
在采用“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它指与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并立的政府执行部门。如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中的内阁制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美国、法国等国家中的总统制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属于这种类型。
在采用“议行合一”原则的国家中,它指最高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如我国的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
国家行政组织是整个社会中行政组织的最主要的部分,除由一些独立机构、政治组织或其他某些组织承担的某些行政职责和行政工作外,整个国家的大部分行政职责和行政工作都由它承担,甚至在某些国家中,国家行政组织几乎等同于整个社会的全部行政组织,承担子整个国家的全部行政职责和行政工作。
国家行政组织可以简单划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