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的个人意见要公开表达,参与大范围的社会讨论,最终形成的一致意见也要公开表达才能作用于社会,成为具有实际意义的公众意见。
公开表达对于舆论,既是必要条件又是最后形成的标志,而公开表达又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媒介。
新闻媒介履行的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大众传播,对社会全面开放,其传播涵盖范围之广、公开性程度之高,都是其他传播渠道所难以比拟的。
同时,它的传播又是连续、大规模的运作。这样,公众就很容易、也就很自然地选择在新闻媒介上发表评论,最后的"达成一致"通常也是在新闻媒介上形成并广为发布的。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媒介鉴于其最直接、最经常、最普遍的反应公众意见的舆论表达作用,逐步从单纯的表达渠道,"晋升"到了公众代言人、民意代表的地位,作为"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的工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拟态公众"。
新闻媒介在舆论领域实际已同时扮演了公众论坛和公众代言人的双重角色,它既是舆论的载体,又常常是舆论主体(公众)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