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签订(预签)有关合同文本前,贷款人应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告知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合同签约方关于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还款方式以及还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
②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面核实签约人身份证明之后由签约人当场签字;如果签约人委托他人代替签字,签字人必须提交委托人委托其签字并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借款人、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书商授权文件。
③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应要求抵押物共有人在相关合同文本上签字。
④借款人、担保人等签字后,合同办理人员应将有关合同文本、有效贷款审批批复和合同文本复核记录等材料送交银行有权签字人审查,有权签字人审查通过后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按个人签字笔迹制作的个人名章,之后按照用印管理规定加盖银行贷款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