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包括权利。义务。风险全能法律约束的,但以权利义务为核心。
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身份权法律关系:身份利益(同居、忠实、抚养等)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无形财产(作品,技术方案等)
例1 :小段法考培训学校与教师小钟签订独家授课合同。
3、小钟的给付包括作为授课和不作为不得在其他机构讲授类似课程。
4、小钟向小段给付授课独家,只有客体标的却没有标的物。
5、小段向小钟的给付既有客体支付报酬的行为,又有标的物钱。
例2 小段小钟约定:“小段向小钟出售汽车一辆价格30万元。”
1、该买卖合同的客体是小段的给付小段交付汽车并转移汽车所有权的行为和小钟的给付小钟给付价款并转移金钱所有权的行为。
3、标的客体不等于标的物。凡民事法律关系必有客体,但不一定有标的物。
4、给付等于特定的行为,所有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均为给付。姐夫是指义务人有目的增加对方财产的行为。
例3 小段创作一副国画。花脸猴夜宴图。这幅画的原件是物为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以这幅画的原件为载体的由构图,色彩笔法,人物表情等要素所形成的。有独创性的表达。是作品。乃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课题。若小段小钟。仅约定。小段将该画的原件出卖给乙小段向小钟交付该画的原件后,发生如下法律效果。
3、这一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复制件的展览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著作权依然有小段享有。
4、理由。小段向小钟转移的是对物的支配,小段未向小钟转移,对作品的支配。
例4 小段创作一副国画花脸猴夜宴图,小钟在欣赏时不小心撕毁了这幅画。
1、小段告以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能否成立不成立,作品是无形财产无撕毁的可能。小中并未实施受小段著作权控制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小钟未侵犯甲的著作权。
2、小段告小钟侵犯自己的所有权能否成立?成立,因为小钟过失损坏了小段享有所有权的物。
3、不同的权利,其课题支配的利益不同,所以侵犯不同权利的侵权行为。所应有的行为的形态也不相同。
例5 辉瑞公司获得药品开瑞坦的专利权。
1、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这一发明的技术方案及权利要求书。描述的全部技术特征所限定的完整技术方案发明专利。
2、辉瑞公司生产的一颗颗药丸是物,为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