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三分:弗洛伊德否认心灵(mind)是一个统一体,并把心灵分为三个部分:本我(id,德语Es,字面意思是 "它“)、自我(ego,德语Ich,字面意思是 "我“),和超我(superego,德语 Überich)。
本我包含身体的欲望和无意识的本能,它不受逻辑和时间的限制。本我取代了弗洛伊德早期所说的无意识。
超我是人类的道德能力,也是良知的代理人,是自我理想的所在地,它代表一个人的社会人格。它是一个法官和审查员。超我的存在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有可能以一种超越自我利益的方式行事。
自我,是有意行动和决定的主体,是本我和超我之间的中介,也是真正的 "我 "或真正的自我。它有一个有意识的部分和一个无意识的部分。它试图用超我设定的理想来衡量自己,并按照超我的要求行事,以制服本我欲望的不合群的混乱局面。
弗洛伊德将自我和本体之间的关系比作骑手和马之间的关系一样。总的来说,自我代表了人类特有的审慎和理性的价值观。
弗洛伊德的三分图景并没有将心灵的功能简化为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