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视为撤回通知书
预审服务只面向没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的新申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撤回的专利申请不能再申请预审服务。
根据湖北保护中心长期工作规划,每年会对申请主体或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后续拟按照审核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缴纳社保信息材料一般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社保平台下载参保证明即可。
主体备案阶段不需要承诺书,但提交预审案件时需要。承诺书在预审系统“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目前湖北保护中心主要受理生物领域和新材料领域的预审申请,核定的专利预审服务IPC分类号共70个(生物领域30个、新材料领域40个),洛迦诺分类号11个(生物领域5个、新材料领域6个)。具体详见湖北保护中心官网(https://www.hbippc.org.cn/)专利预审申请服务指南附件4。
提交预审案件所需资料详见湖北保护中心官网
(https://www.hbippc.org.cn/)专利预审申请服务指南。
预审请求人在收到湖北保护中心发出的《预审通过通知书》后才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预审请求人应按照《预审通过通知书》中的相关要求,尽快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或网页端(http://cponline.cnipa.gov.cn/)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在获得专利申请号后立即完成网上缴费,于当日将专利申请号及缴费凭证通过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提交至湖北保护中心,由湖北保护中心对该申请进行一致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打上加快标记,该项申请才能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申请人可以按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的个人注册用户账号等,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sipo.gov.cn)进行网上缴费。
主要涉及预审案件的相关电子文件,包括专利申请的案件包、承诺书、自检表等。具体要求可参见湖北保护中心官网(https://www.hbippc.org.cn/)专利预审申请服务指南,或预审系统中专利申请预审界面。其中,申请文件的案件包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制作XML格式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完毕后直接导出案件zip包;承诺书模板可在湖北保护中心预审系统左侧“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为jpg、jpeg、png或gif格式并压缩为zip包,大小不超过5M。
预审申请文件案件包必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直接导出的案件包,如修改导出后案件包则可能提交失败。
申请文件出现形式问题(如说明书附图不清晰、权利要求书编号错误等)一般不会直接导致预审申请不受理,已发出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文件若存在上述问题,湖北保护中心预审员会在《专利申请快速预审请求审查
意见通知书》中指出,但若指出的形式问题经多次修改仍未合格,未保证预审时效,可能会导致该预审申请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