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额等逐项记⼊账内。应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
2、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会计账簿的保管,便于长期查考使⽤,禁⽌涂改。记账时,应使⽤钢笔和碳素墨⽔、蓝⿊墨⽔书写,不得使⽤铅笔或圆珠笔(银⾏的复写账簿除外)。
3、账簿中书写的⽂字和数字,应紧靠⾏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格的 2/3 或 1 / 2 ,数字排列要均匀,⼤⼩数要对正。这样,不仅可使数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于改正记账错误。
4、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表⽰已经登记⼊账),以便检查记账有⽆遗漏或错误。
5、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号。
明细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期填写⽉⽇,如果同⼀⽉份有多笔业务,除第⼀、⼆笔外,以下各笔可⽤点点代替,但换页的第⼀、⼆笔必须填写。凭证号栏与摘要栏按记账凭证号与摘要填写。
银⾏存款⽇记账应根据⽀票存根或其他银⾏结算票据逐笔登记,“种类”项按银⾏结算种类填写,“号数”只填写⽀票的后四位数字。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登记。如果发⽣隔页、跳⾏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空⾏空页的⾦额栏由右上⾓向左下⾓划红线注销,同时在摘要栏注明“此⾏空⽩”或“此页空⽩”字样,并由记账⼈员压线盖章。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
6、下列情况可⽤红⾊墨⽔。登记账簿须⽤蓝⿊⾊墨⽔书写,不得使⽤圆珠笔或铅笔,但下列情况可⽤红⾊墨⽔:
(1)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或⾦额发⽣错误,并⼰登记⼊账,引起账簿记录错误,可先⽤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错误记录,然后⽤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登记⼊账。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额有错误,并且所记的错误⾦额⼤于应记的正确⾦额,但原记账凭证和账簿所记的会计科⽬及其记账⽅向并⽆错误,则⽤红字冲销它的多记部分⾦额。
(2)在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多栏式账页中,只设借⽅(或贷⽅)栏⽬登记增加数,若需要登记减少数时,则⽤红字在表⽰增加栏⽬中登记。
(4)冲销银⾏存款⽇记账时,⽤红字登记⽀票号码,进⾏冲销。
(5)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在调整发出材料成本差异节约额时,⽤红字冲减成本差异。
(6)采购材料或商品时,货物已到达企业,⽽结算凭证尚未到达,则在⽉末时,先按暂估价⼊账,下⽉初⽤红字冲回暂估价,以便结算凭证到来时正常⼊账。
(7)当销售货物发⽣退回时,则⽤红字冲减⼰⼊账的该笔货物销售收⼊和销售成本。
7、结出账户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额栏内元位上⽤“0” 表⽰。
9、每⼀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在下页第⼀⾏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办理“承前页”时,次页第⼀⾏的⽇期均以前⼀页最后⼀笔记录的⽇期作为“承前页”的⽇期。⽇记账承本⽇发⽣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损益账户承本⽉发⽣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
如果账簿最后⼀⾏为⽇结、⽉结、季结或年结的,办理承前页时应承借、贷、余⽇结、⽉结、季度或年结数。对于不需加计发⽣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只承前页的⽇结、⽉结、季结的余额;对于需要加计发⽣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承借、贷、余三栏⽬结、⽉结、季结数,记在第⼀⾏。
在办理承前页时,需要加计发⽣额的科⽬有:现⾦、应付⼯资、应交税⾦、主营业务收⼊、其他业每收⼊、营业外收⼊、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及附加、营业费⽤、管理费⽤、财务费⽤、其他业务⽀出、营业外⽀出、利润分配等。
10、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和低值易耗品账簿,可以跨年度连续使⽤。